招标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办法规定,我院拟对医用液氧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欢迎合资格的生产经营企业投标。

  • 招标内容:医用液氧采购。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综合考虑价格、商务、技术水平、服务、业绩以及经营信誉等因素,避免纯技术或纯经济的倾向。最低报价不作为中标的唯一条件。

三、招标采购周期:一年。

 四、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8年2月9日至2018年2月13日(工作时段内)。报名时须查验资质证明文件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只有报名并通过资料审核的投标公司才能参加投标。

五、投递标书文件:开标现场提交。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2018年2月14日上午9时,深圳市人民医院9号楼509房。

七、投标人资格和投标要求:

  1.具有医用液氧制造、及售后服务资质;

  2.具有医用液氧的药品生产许可证;

  3.具有医用液氧的药品GMP证书;

  4.具有国家药监局的药品注册批件;

  5.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6.具有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自有医用液氧专用车辆;

  7.专用车辆具备深圳市区车辆通行证;

  8.具有ISO9001-2008认证证书;

  9.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10.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深圳市人民医院网站发布的公告作为本招标文件的补充及说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公司密切留意本网站最新公告、通知,所有在本网站发布的公告、通知均视为有效送达。若本招标文件、补充及说明、本院网站最新公告、通知等文件之间有冲突或不符之处时,以发布时间在后者为准。领取了采购文件,而不参与公开采购的单位,请在公开采购截止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深圳市人民医院总务科。公告前两次,若不足三家投标人应标,则项目无法正常开标。

九、我院将根据需要进行生产地考察或试用。

 

联系地址:东门北路1017号行政楼515房

联系人:余先生,电话:22942468

 

 

                      深圳市人民医院

2018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