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及《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的有关规定,深圳市人民医院龙华分院就放射科气体自动灭火系统改造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实施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内容及报价表格式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深圳市人民医院龙华分院放射科气体自动灭火系统改造项目
(三)采购范围:深圳市人民医院龙华分院放射科气体自动灭火系统改造项目。主要内容为:拆除原有6套气溶胶式灭火设备并处理,提供7套箱式七氟丙烷灭火设备,更换原有7套紧急气体启动按钮,对原有报警系统和区域气体控制主机进行修复。确保工程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
(四)预算金额(拦标价):万元。
(五)投标报价表标明的单价应为包括所有税费、安装、调试、检测、配送等伴随服务在内的工程造价,即投标人对招标人的实际供应价。
三、招标文件书获得方法
凡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可于2018年11月09日8时至2018年11月16日17时期间在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龙观东路101号配电值班房拷贝招标文件(投标人自备U盘)。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原件与复印件(审原件,收复印件加盖公章)、消防工程资质(不低于二级)、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资格证书。
(二)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承接过类似工程项目案例(投标人需提供清单或合同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三)投标人在本市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经营、维护人员,且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
(四)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一经发现即取消投标和中标资格,与招标人签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说明:深圳市人民医院龙华分院采购小组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单位采购活动的风险。
五、投标时间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8年 11 月16日下午17点之前递送到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龙观东路101号7栋415室(投标人将标书和资质证书分开密封并加盖密封章以自投方式送达,逾期不候)。
- 公示时间: 2018 年 11月09日—2018年11月15日(5个工作日内)
七、其它事宜
(一)本次招标采取评标会议形式公开招标(会议时间另行通知),届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务必出席会议。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二)本次招标项目公告在医院官网http:// www.szhospital.com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三)本招标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如有任何疑问请以书面或电邮形式至招标机构释疑。
(四)投标人在报名后尽快提供防误按紧急按钮样品供院方选择确定(此项系因过往发生的误按事件,特别提出要求,待院方选定后统一按选定样品施行)。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先生
联系电话:0755-27745118转68312
电子邮件:1053833912qq.com
深圳市人民医院龙华分院
2018年11月09日